驰名商标被侵权法院判赔100万
一、案情简介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燕京啤酒(包头雪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公司、包头雪鹿公司)分别是“燕京啤酒”及其图形和“雪鹿”及其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燕京啤酒”商标和“雪鹿”商标在中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获得了市场和消费者的一致认可。同时也受到了恶意竞争者仿冒的困扰,2015年年底,接受燕京公司、包头雪鹿公司的委托,内蒙古诚誉律师事务所指派赵宾、刘晓庆律师在其与内蒙古燕一京酒业有限公司、山东青源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一京公司、山东青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作为其委托代理人。
二、代理工作
两位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进行全面的案情了解,收集商标样品、调取相关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形成了完善、系统的代理意见,依法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案件结果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令:(一)内蒙燕一京公司、山东青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宣传侵犯北京燕京公司第18377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包头雪鹿公司第10282545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新雪奥鹿”、“燕印京象”啤酒商品;(二)内蒙燕一京公司、山东青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赔偿包头雪鹿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
后二被告不服上诉至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蒙高院经审理后,仍采纳了我们的代理意见,维持了原审判决。
四、本案启示
这是一起典型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案件,经过代理人认真地收集证据、分析资料,使委托人北京燕京公司和包头雪鹿公司获得胜诉,为其避免了损失。律师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对于企业来说,商标、品牌都有着至关重要、不可估量的意义,因此,企业如何在法律框架下、市场竞争中合理运用自身的商标战略,值得所有企业认真的思考。
内蒙古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简介:
赵宾律师:http://www.chengyulawyer.com/case/81.html
刘晓庆律师:http://www.chengyulawyer.com/case/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