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壹鸥
法学学士,三级律师,现任包头市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委员会委员,包头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包头市律师协会文体娱委员会委员。
王壹鸥律师2014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2015年开始执业,在执业过程中,凭借多年的法学理论功底,通过不断地实践和总结,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
在办理民商事案件过程中,以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基础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证据及法律的有效适用,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灵活运用诉讼及非诉讼方式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实现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在刑事辩护方面,善于从案件细节入手,在案件性质、证据效力、办案程序等方面找到突破口,力求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争取最低的刑期以及最公正的判决。
多年来,王壹鸥律师秉持着坚守法律、服务大众的原则,积极参加法律援助及公益活动,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但得到当事人的广泛好评,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